軍用代金券的產生源于1965年,美國在印度支那發動了越南戰爭。在中國政府收到越南政府領導人的援助請求后,派了后勤和防空部隊秘密開赴越南。為了不增加越南人民的負擔,入越的部隊一切軍需都由中國國內供應,為了保證人民幣不帶出國境,中國人民銀行受委托印發了一組“軍用代金券”。這組“軍用代金券”共有5元、1元、5角、1角、5分、1分6種面額。
而復員建設軍人等兌取券的發行是由于新中國成立后,雖朝鮮戰場還要投入部分兵力,但我國建設已經擺到了非常重要的位置。為此,中共中央計劃將現役軍人中逾百萬人,復員轉業回原籍參加當地經濟建設。因此發行了回鄉轉業建設軍人資助金兌取現金券(有五十萬元和一百萬元兩種面額)和復員建設軍人生產資助金兌取現金券(有五十元和一百元兩種面額)。
旅行支票是指境內商業銀行代售的、由境外銀行或專門金融機構印制、以發行機構作為最終付款人、以可自由兌換貨幣作為計價結算貨幣、有固定面額的票據。其作用是專供旅客購買和支付旅途費用,它沒有指定的付款地點和銀行,一般也不受日期限制,能在全世界通用,是國際旅行都常用的支付憑證之一。
國家經濟建設公債從1954~1958年,共連續五次發行。原因是,中華人民共和國中央人民政府為了加速國家經濟建設,逐步提高人民物質和文化生活水平的需要,因此而面向國內發行的公債。